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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师范学院关开展应用性科研项目研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5-05    编辑:xwcbxy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显著提升学校科技社会服务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校内遴选一批应用性科研项目进行孵育。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领域

    项目需围绕商丘市“十三五”规划中重点建设的行业产业领域开展应用性技术研发、成果推广与科技创新。具体申报领域如下:

    1.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2.商贸物流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3.食品产业发展及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4.纺织服装与制鞋业产业发展及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5.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及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6.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7.绿色种植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8.高效生态养殖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9.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及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10.交通运输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11.新材料制品产业发展及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

    12.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及相关研发与示范;

    13.其它与商丘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产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所批准的院级以上科研平台学术骨干。

    2.申请项目须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书须附有包含详细研发内容的项目合同或协议。

    3.重点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目。

    4.如申请人曾与商丘市(或豫鲁苏皖结合区)企业开展过实质性科技合作、且有横向项目经费划拨到学校,可予以优先资助。

    三、项目资助方式

    1.学校设立应用型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每个项目按10万元左右进行资助。

    2.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经费。

    3.获批项目须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将研究所需的实验设备、实验材料等分单项进行列支,经审批后,由学校统一进行资源调配和采购。

    四、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预算须符合现行《商丘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劳务费用仅能用于项目组中无工资收入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五、遴选方式

    1.学校邀请地方行业产业知名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和验收。

    2.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对项目培育后产生较强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学校将择优推荐到商丘大学科技园进一步孵化。

    六、实施周期与验收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2.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方式。申请验收前,需提供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佐证材料;或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及用使用报告;或建设的产业化生产线等产业化设施图片以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3.经会议鉴定,若专家认定项目能够满足:研究内容符合设计要求;研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应用价值且具备申报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条件,则可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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