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施《教学常规工作安排时序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供工作效率,促进教学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使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依据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和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工作安排时序表》(以下简称《时序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时序表》的重要意义,发挥其在教学管理中的推动作用。第一,《时序表》按照教学工作的性质和教育教学规律系统安排各项工作,体现单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具有时序功能。第二,《时序表》以学年度为周期,以周为单位,统筹安排学校和学院(部)层面的教学常规工作,能够使教学常规工作更具计划性,是有关单位制定总体教学常规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具有计划功能。第三,《时序表》便于我校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全面了解整个学年将要开展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的时序分布情况,使各项工作有充分的提前量,避免工作的遗忘和仓促,具有提醒功能。
各单位要熟知《时序表》的特点,在执行中应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把握好常规工作与专项工作的关系。《时序表》主要是对教学常规工作作出的安排,专项工作和临时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二是把握好计划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时序表》是根据本科“3+1”或专科“2+1”学程教学模式,按每学期18个教学周、19个工作周进行安排的,具体执行时如果遇到不同情况可以适当调整;三是把握好制度性与职能性的关系。《时序表》只是关于教学常规工作的统筹安排,并没有涵盖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的所有工作,不能以《时序表》内提示的内容代替本单位的管理职能。
各单位要按照《时序表》内容,落实安排好各项常规教学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教学管理水平。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工作安排时序表
(编审:王红 签审:杨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