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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新的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从本学年开始对各学院(2012级)本科生进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认定的方式和办法参照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请各学院于2013年9月13日前把认定结果报到教务科。
教务处
2013年8月30日
附件:
1、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2、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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